如何办理贵港市房屋检测鉴定报告
现地方区域已有明确规定,房屋拆除、改建、扩建、加层等都需在所在市区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通过才可对房屋进行改动,其中备案的主要条件是递交房屋鉴定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房屋鉴定报告书需委托拥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办理,并出具有效的房屋鉴定报告书。
房屋鉴定备案的予以批准的条件。
(一)房屋鉴定对象应为竣工2年以上并已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
(二)经市**常务会议或市**会议纪要同意补办相关手续的(不受*(一)条条件的限制)。
(三)涉及房屋建筑拆除、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的。
以上情况应当委托的房屋鉴定机构办理房屋鉴定报告,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改建、扩建如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房屋鉴定备案审批程序:
(一)委托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
(二)将房屋鉴定报告书等证明材料递交至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三)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房屋鉴定检测流程:
1.进行初步调查,成立房屋鉴定小组。
2.根据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图纸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3.房屋鉴定员检查记录房屋建筑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4.调查分析房屋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5.根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房屋使用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