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技术服务类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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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鉴定检查,也是房屋类型中较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2、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3、房屋改建结构的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4、房屋构件的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5、房屋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6、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7、**房屋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8、房屋抗震鉴定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建设部对于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
9、施工周边房屋影响鉴定
该类型的房屋鉴定一般分为3 个阶段的鉴定,即初始查勘鉴定(施工前的房屋鉴定)、阶段性鉴定(施工过程中的房屋鉴定)以及终结鉴定(项目施工结束后,一般基坑施工到正负零)。
根据施工的计划,实时进行跟踪鉴定和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此类型鉴定往往涉及到百姓的民事纠纷,应妥善处理好建设单位、施工方、居民们的相互关系,必要时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介入协商解决矛盾冲突。
房屋检测业务范围:
一、工程结构检测鉴定
◇ 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性、可靠性检测鉴定等)
◇ 大跨度金属结构、网架质量检测鉴定
◇ 特种结构(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
◇ 桥梁、隧道检测鉴定及荷载试验
◇ 水工结构(大坝、闸墩、廊道、渡槽和泵站等)检测鉴定
◇ 灾损(火灾、爆炸及事故等)结构检测鉴定
◇ 古建筑检测鉴定
◇ 核电壳结构及大型结构的检测评估
◇ 交通牌、户外广告牌结构检测评估
◇ 结构无损检测
◇ 结构监测
二、建(构)筑物抗震鉴定
◇ 混凝土结构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及加固
◇ 砌体结构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及加固
◇ 钢结构抗震性能检测鉴定及加固
◇ 地震灾后应急评估
三、钢结构检测鉴定
◇ 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探伤技术
◇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技术
◇ 钢结构节点检测技术
◇ 机械连接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技术
◇ 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四、结构耐久性检测评估
◇ 混凝土碳化测试
◇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钢筋分布、锈蚀状态检测
◇ 混凝土劣化、岩相等分析
◇ 建(构)筑物寿命预测
五、工程结构静动力测试及评估
◇ 建筑物振动测试评估及治理
◇ 结构应力静动态测试与评估
◇ 建(构)筑物动态性能参数测试与分析
◇ 公路、铁路桥梁静动态荷载试验与承载力评估
六、桥隧专项检测◇ 桥梁结构检测监测
◇ 隧道结构检测监测
◇ 地铁隧道检测鉴定
◇ 地铁施工方案评估分析
◇ 地下复杂结构计算分析
◇ 地铁沿线建筑物影响鉴定评估
一、学校幼儿园房屋检测鉴定方案
1、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 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 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二、学校幼儿园房屋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鉴定
1、校舍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 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 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消防、防雷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