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房屋鉴定报告
房屋鉴定已逐渐被大众所熟悉,当房屋出现隐患时很多的客户朋友都会想到委托房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性鉴定,房屋鉴定的主要工作就是对房屋的建造材料、使用情况、结构性能等进行的检测鉴定,并通过数据分析及经验判断出具房屋鉴定报告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
2.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
3.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的;
4.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
5.出现危及房屋使用迹象的;
6.其他可能危害房屋需要鉴定的。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禁出租 本通告由市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市工商局和各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不得将其出租。 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按期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的,由市房屋主管部门依法强制鉴定,并予以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将危险房屋出租的,由市房屋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砖混房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按照《城市房屋管理条例》规定,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