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鉴定、房屋性鉴定、房屋用途鉴定等等,这些根据有关机构和机构处于房屋性考虑进行的认证是对我们的房屋使用者和所有者的一种负责任表现。而我们在什么时候应该选择哪种鉴定成为了我们这些门外汉的头等难题,对于房屋性重要的房屋结构鉴定,我们必须要了解到哪些情况之下需要和必须进行这种操作,这也是对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承担。
,房屋改做经营性用房之前应该进屋结构鉴定。现在许多的住户尤其是老式建筑的底层业主选择进行在规定范围内允许的破墙开店等等,这些行为除了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还应该在事前对房屋进行鉴定。因为与我们的住房不同,如果进行经营尤其是像娱乐场所类铺面,其量之大,对房屋造成的震动、负荷影响也是居住用房所无法比较的。
*二,房屋需要进行大面积的装修及结构改造时,应该事先进行的房屋结构鉴定。我们的许多房屋都有其不同的承重结构设计和砌体结构的承载负荷限度,所以我们在进屋内部的装修和改造之前应该进行一个完整的房屋结构鉴定,以确保我们的施工方案不会对房屋承重墙体进行损坏,也不会影响房屋的整体架构性。
*三,这一种情况往往是需要建筑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或者行为人本人进屋结构鉴定的。在已建房屋建筑之上进行的搭建或者是如水塔、广告牌一类的重物搭建与搁置,都会对原有的建筑承载负荷造成严重影响,这种影响有可能会对口碑好的房屋建筑产生损害,这样一来我们在进行这些行为操作之前应该首先进屋结构鉴定,并进行的承载力核算,看搭建物是否过了允许的承载范围再行施工。
*四,当我们所居住的房屋城市或所在区域出现了人为或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立即对房屋进屋结构鉴定以保证居住的性,同时在完成房屋结构鉴定之前不宜在这种无判定房屋内居住,这样的灾害包括地震、严重城市洪涝内涝等,而建筑内部的火宅、周围区域的等也应该进屋结构鉴定。此外,如果是年代相对比较久远的建筑,在出现特大暴雨灾害的时候也应该进行相同的选择。
以上四点只是我们必须进屋结构鉴定的一些基本要求,还有很多情况下也是需要我们对房屋结构进行鉴定以保证房屋性的,像房屋用途变、房屋预付款前、房屋等等情况下都是需要进屋结构鉴定的,可见其对于我们房屋和我们自身利益的重要性。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提供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服务,从事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鉴定和评价。其服务内容覆盖了建筑工程科研、咨询、设计、检测、鉴定、灾害评估和工程施工等,拥有建筑工程检测鉴定、评估、施工、产品生产销售等资质。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是较早进入建筑市场的综合型科技企业, 通过采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房屋质量,尤其是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和性能测定,检查房屋结构的损坏情况,判断房屋的性和使用期限,从而**生命财产。在检测时,如发现房屋有危险迹象,则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检测,发现房屋有危险点,通知委托人及时排险。
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民事的有效副本;
(2) 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 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
鉴定程序:
二、(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鉴定文书;
三、鉴定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2008)
(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
(5)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6)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令[2004]*129号)
(7) 《广州市房屋管理规定》(广州***府令*30号)
(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377号
(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750344-2004)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的方法》(JC/T796-1999)
什么是危险房屋?
房屋结构存在隐患,若不加固会面临倒塌等状况的房屋。
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危险房屋的定义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按房屋的整体结构,房屋可以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客观地说,除了工程质量的原因外,有时环境因素造成外在条件的一些改变,也会导致房屋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那么,危险房屋加固怎么做?
危险房屋加固,首先要鉴定什么是危险房屋。
一、危险房屋加固鉴定的技术标准
1、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主要是检测地基基础有无沉降、位移、开裂变形等迹象,如果地基基础发生不均匀沉降变形,对地圈梁和上部结构会造成影响,明显的现象就是开裂,当倾斜率接近1%时就应引起高度警觉,如裂缝已接近10mm,或者沉降已造成房屋倾斜。对上部承重结构主要是检查承重柱、承重墙、承重梁的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变形与开裂。
2、砌体结构。砌体结构应检查纵横墙连接部位以及墙体转角部位有无开裂和变形。如果受压墙、柱产生沿受力方向的裂缝(竖向裂缝),且缝宽大于2mm,缝长过层高1/3的竖向裂缝时就须高度警觉,如果只是一些龟纹状裂缝(收缩裂缝)或抹灰裂缝就不是大的问题,偏心受压的砌体构件还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水平裂缝。
3、钢筋混凝土构件。其检查是支座部位、受拉区和受剪区是否有开裂现象,以及裂缝的分布、走向、宽度和长度。框架结构应注意检查边柱、角柱及关键节点部位。底框结构的房屋和多层建筑应检查转层的开裂变形情况。钢筋混凝土梁在梁的中部发现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这些裂缝便是危险裂缝,必须高度重视。另外还须注意检查楼盖与房盖的开裂和变形情况。
二、危险房屋加固技术
1.提高房屋构件的强度。房屋的危险是由于部分构件的强度降低所致,其侧应放在构件的加固补强上。如增大构件截面,撤换部分构件,改菩使用性质(指有利于房屋降低荷载),也可采用调整房屋荷载分布以及提高构件的承载能力等方法达到加固目的。
2.提高房屋构件的刚度和稳定性,增加房屋整体刚度及稳定性。房屋的某些构件,其稳定性或刚度不足,使得房屋产生危险。
如柱的长细比过大,梁的挠曲过于严重,大偏心受压构件有过大的弯曲变形,木屋架之间榫卯结合不牢,使得房屋倾斜等应采取加大构件截面,增加中间支点,减小计算长度。减小构件偏心距等方法,加强构件刚度和稳定性。若房屋的危险是由空间支撑不当,或支撑联系失效所致,应拆换、调整支撑系统,增强联接的可靠性。
3.对房屋是由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危险,应采取整体加固的综合措施来解决。
三、危险房屋加固注意事项
1、进屋加固前,必须关注加固合理性问题,无论局部加固还是整体性加固,对于合理性问题来说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认识,使用的建筑加固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否则不能达到预期的加固效果甚至使得建筑物受力情况危险。
2、在加固施工前,管理和施工等工程相关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了解。了解加固结构受力和传力途径,对整体结构中的裂缝进行检查并记录。
3、在加固施工前还要注意设计施工周期问题,做出完备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消耗多余时间,提升整体施工效率缩短房屋装修、加固所需时间。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危险构件和受压构件而言,需要进行切实可行的监控和措施,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施工过程当中要时刻注意,构件是否有异常,若出现问题应当停止施工,加设临时支撑,并和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避免加固过程当中再次出现新的问题。
5、在加固过程中,施工所用支护体系及工作平台要经常进行检查,避免出现结构受力发生变化的现象,而使得体系强度降低,致使其失效。
6、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注意保护工人身体健康,对于周边粉尘、噪声及有害气体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7、加固施工过程中很多材料为易燃或遇高温失效材料,在现场要设置有消防器材,并严禁烟火。除此之外,受高温失效材料要合理存放,避免高温暴晒,以此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8、房屋加固设计的一些细节问题也是不能够忽略的,比如说在进行加固设计的时候建材的使用、选择、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等。
一、房屋检测的定义和适用围
房屋检测是通过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
房屋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危险迹象的房屋。
二、房屋检测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围和程度。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验算房屋结构的储备。
6、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
7、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
房屋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有以下5类情形的房屋应当委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结构出现下沉、倾斜、裂缝、变形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火灾等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结构损伤的;
(四)房屋需改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
(五)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结构的。
另外,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房屋使用责任人应当每五年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一次房屋鉴定。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经鉴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界定使用期,期满后按照规定进行鉴定。
那么,房屋鉴定应由谁来委托,委托谁进行鉴定?鉴定后是危险房屋又该怎么处理呢?
房屋鉴定应由房屋产权人委托;如果一栋房屋内有多个产权人,可以由房屋所在住宅小区的业主会或者村(居)民会委托鉴定。委托人可以从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鉴定单位名录里选取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委托人可根据鉴定单位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治理。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单位应当提出以下处理建议: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当前危险程度较轻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后,可以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房屋鉴定检测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建筑铺天盖地,建筑也蓄势待发,房屋质量鉴定检测在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鉴定检测的数据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房屋检测鉴定尚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存在检测鉴定部门资历有限、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实验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检测仪器不够先进,相关领域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鉴定检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房屋鉴定检测的必要性全国各地房屋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房屋质量和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房屋质量和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的高度重视。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的重视。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
房屋鉴定流程
1.受理委托;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确定鉴定方案;
4.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5.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综合分析;
6.论证定性,做出综合判断,评定等级,提出处理建议;
7.签发鉴定报告(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房屋鉴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