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类房屋结构最易出现事故?
最易出现事故的为混合结构、砖木结构........
答:最易出现事故的为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据不完全统计,历年来我国发生倒塌事故的房屋中,混合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占81%、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占8%、钢结构房屋占11%。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1.房屋鉴定能确保各类房屋的住用。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若维修不及时或维护不当,房屋的可靠性就会降低,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定期检查、鉴定,通过合理维护,保证房屋各部分处于正常、状态。如通风除尘、防渗堵漏、补强防腐、载及老化构件的换等,通过及时处置,使其达到新的状态,防患于未然。
2.促进城市危旧房屋的改造。通过对危旧房屋实施管理与鉴定,可以尽早地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同时也能查清危旧房屋的结构类型、使用情况和分布状况,促进危旧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有计划、有的翻建、改造。
3.防灾和减灾(灾害管理)。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的侵袭后,房屋的结构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甚至破坏,通过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来确定房屋是否符合使用条件,或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继续使用。
另一方面,加强房屋的日常鉴定与管理,可以及时维护、加固已损坏房屋,保持房屋预定的抵御突发灾害的能力,从而降低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等给房屋造成的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如2004年的湖南衡阳大火,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其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
4.惠州房屋鉴定会对原有房屋的加层、扩建、改建等进行性鉴定。任何一幢房屋都是根据其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科学地设计、建造的,改变现有房屋的结构,加层、扩改建或加大荷载,必然会导致原有结构构件受力性能的改变,甚至会丧失结构稳定性而破坏,由此引发的塌房事故也时有发生。
因此,对原有房屋的状况进行鉴定、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缺陷,以确定是否适合改造或具备改造条件,并通过论证设计施工方案的可靠性,则可以避免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危房评估等级鉴定报告——房屋常见的危险征兆
1)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门窗突然变形。
2)承重柱、梁、板或者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者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链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体或者天花板的面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
5)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啪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改造扩建检测:
1)房屋改建、装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在楼板或承重墙上开设洞口,改变房屋的间隔等。
2)增加房屋的荷载。如:搭建阁楼,在屋顶加建房屋、长期堆放重物、重使用等。
3)周边建房或**设施施工的影响,由于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严重,造成邻近房屋地基下陷、开裂或倾斜变形等。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施工周边房屋鉴定
一、适用范围
1、交付使用后需要重新进行装修或改造的房屋,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及装修施工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相邻单元的房屋。
2、因毗邻或邻近新建、扩建、加层改造的房屋,因邻房基础、桩基工程施工等而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的房屋。
3、深基坑工程施工,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4、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房屋。
5、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6、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距离内的房屋。
7、相邻工地所在地段地质构造存在缺陷(如流砂层或溶洞等)可能危及同地段的房屋。
二、鉴定常用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
6、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三、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及描述。
2、用裂缝测宽仪及钢卷尺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目前出现开裂、变形、渗漏及破损等的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登记。
3、采用线锤或电子经纬仪对房屋四大角及部分竖向构件垂直度及倾斜率进行测量。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处理建议。(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
在什么条件下需要申请房屋检测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过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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