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房屋检测鉴定机构|出具报告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不断增多,重*程事故也是频频发生,重庆綦江虹桥的垮塌,云南昆禄公路的段毁,南京防洪堤的坍塌,浙江宁波某跨海大桥尚未合拢即 主梁断裂,特别是汶川地震后现场勘察的结果,设计、施工前后原材料问题大量暴露出来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同样,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在辽宁省 每年的房地产投诉中,大约有5%的投诉属于房屋质量缺损问题.且有逐年攀升的迹象。而对建设工程质量的**鉴定也是较近几年才出现,鉴定中的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1、**鉴定的概念
**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机关决定,或由**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 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国家标准,对性问题做出判断并提供意见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依据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条的规定,“**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设计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 定意见的活动。”
以此,我们可以对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2、**鉴定的类型
在涉及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关民事诉讼中,依据鉴定的目的,通常情况下。常见有以下几种类型:
l、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发现或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通常是在以下情况下: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验收时 由监理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发现,或是施工单位起诉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反诉施工单位,怀疑施工质量存在问题。
2、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买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中。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和法制的逐步健全,居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加上开发商对房 屋的质量淡漠,这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尽管住户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大多是从施工质量,特别是外观质量开始的,如屋面漏水、粉刷层脱落等,但房屋质量不仅与施工 质量有关,还涉及勘察设计质量。
3、环境变化对临近房屋的损害鉴定。发生在住户与施工单位的民事纠纷中,市密集区的基坑开挖、地铁施工、地下水抽取、采矿等引起的地面沉降都会对临近建筑产生不利影响。
4、工程事故鉴定。当发生重*程质量事故时,为了认定责任,需要做事故鉴定。工程事故鉴定并不单纯是技术鉴定,还涉及管理、政策法规等其它方面。依据事故的性质,除了追究民事责任外,可能还涉及到刑事责任。
工程质量**鉴定做为**仲裁决定重要依据,但都是在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进行的后期*工作,为*提高工程质量应有前瞻性提前预防。
**鉴定的主要目的之一,也就是分清谁是真正的责任承担者。但有时,工程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生事故时,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要分清各自的责任是相当困难 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简单的处理方法是采用排除法,设计、施工某一方面并不违反规范,则排除这方面的原因。采用这 种方法可能会出现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使得委托的当事人无法接受鉴定结论或夸大易于检测项目的原因。以混凝土结构的裂缝为例,当无载和地基不均匀沉降原 因时,影响因素包括伸缩缝长度、配筋情况和混凝土质量,前者属于设计问题,后者属于施工问题。有关混凝土质量的事后检测指标仅包括强度,对裂缝影响很大的 收缩值目前尚无法现场检测。如果设计方面满足了规范要求。混凝土强度也是合格的,则责任人都排除了,如果强度碰巧低于设计要求,则很*把原因全部归结为 施工方面,实际上,混凝土强度仅仅是原因之一,即使设计方面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质量也是符合要求的,仍然可能出现裂缝。要做出合理的责任分析需要鉴定人员 依据自己的知识和工程经验做主观判断和推论。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建筑概况:对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较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建筑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出具检测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