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范围:
1、 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 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 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5、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
6、 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
7、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 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9、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年审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营业执照等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5、**仲裁委托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学校、幼儿园房屋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
21、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
随着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周边交通的事件有所增加,周边房屋受施工影响,沉降、开裂情况时有发生,工程周边矛盾日益**。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及时委托上海市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房屋鉴定工作,房屋检测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和周边居民协商确定。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工程措施费用中列支。
房屋检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对于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应不小于50米。具体检测范围可根据工程保护和设计要求确定。
(一).房屋检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房屋质量检测工作。
2)通过资料调查、现场调查检测等方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了解被检测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现场检测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以文字、图示、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
4)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
5)调查拟建工程与被检测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调查并分析被检测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
6)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裂缝报警值等。
7)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检查,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检查时,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
8)施工前检测单位提交的检测报告应告知被检测房屋的业主,并需经被检测房屋的业主确认。
所在区、街道、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应做好居民的解释和疏导工作,配合房屋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展开,为现场检测提供专人配合。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向房屋检测单位提供被检测房屋的图纸及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房屋检测属第三方公正检测,被检测房屋的业主应配合房屋检测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测工作,提供入室检测的便利,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的确认工作。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周边环境进行详细调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影响,并做好与房屋检测单位的工作衔接。对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应相应的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对于深基坑施工等对周边建筑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应经*评审通过。
(二)施工影响期间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
2、在施工期间由房屋检测单位按照房屋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专门跟踪监测,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进行监测频率调整,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数据。
3、对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点叠加影响造成房屋受损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4、建设单位应成立由施工单位、物业(或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处理周边环境出现的问题。
5、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房屋检测单位应及时报警,并会同施工单位加强周边房屋巡视,对施工中房屋出现的结构隐患或危险,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研究解决方案。
6、建设、施工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街道、居委会、物业、居民代表举行座谈会,介绍施工进展情况及解答各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施工影响结束后
施工影响结束后,因建设工程施工引起房屋受损的,由房屋检测单位进行变形与完损状况复测,综合评定影响类别,提出房屋修缮或加固措施建议,出具房屋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影响结束后的房屋修缮或加固工作。建设单位应与受损房屋业主协商确定房屋修缮加固单位,参照受损房屋原设计标准和房屋检测报告的建议,具体的修缮加固方案和计划。
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工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观测房屋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对房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5、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6、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储备。
7、综合判断房屋受影响状况,确定房屋受损情况。
8、给出定性报告。
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危险迹象,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房屋检测,发现房屋有危险点,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排险。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 J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
[4]《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 );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1] 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等有关规范标准。
通过以上检测手段,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建筑物提供**,并出具*的房屋检测报告和房屋加固建议及方案。
房屋检测鉴定业务
1、 施工周边房屋纠纷鉴定;
2、 房屋结构可靠性鉴定;
3、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 房屋装修质量检测和鉴定;
5、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检测鉴定;
6、 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鉴定;
7、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 五无工程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
9、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年审鉴定;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营业执照等鉴定;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鉴定;
12、建筑物的年限鉴定;
13、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鉴定;
14、**仲裁委托鉴定;
15、工业厂房检测鉴定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鉴定;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鉴定;
19、学校校舍抗震鉴定;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鉴定;
21、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等鉴定。
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全称是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主要是对房屋进行拆改、加层、变动结构以及房屋改变设计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载等情况。该检测应在房屋进 行改建、加层、变动结构或房屋改变用途、增大使用荷载前,通过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房屋的改造现在越来越普 遍,从成本和经济的角度来说,对房屋进行改造比重建要经济的多。所以,房屋使用功能改变就变的尤其重要。
房屋使用功能或局部结构改变,对结构性有影响时。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如厂房改办公楼、办公楼该商场等,也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开设门 洞、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结构改变,这些因素对结构性均有影响,需要进行性检测评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 结构性。当功能和结构改变较大时,尚需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因此,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检测房屋在改变功能荷载的情况下房屋的性和抗震性能的 检测。
房屋性检测主要为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 坏部位、范围和程度。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 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储备。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房屋检测应按《危 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 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是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未抗震 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房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 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 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 析,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房屋满 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二级鉴定;否则应由*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 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设和抗震减灾对策。对进行改建加层的房屋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J08进行抗震能力 检测。
在房屋改造和加固前,需要对房屋进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根据不同的荷载,来计算符合实际功能需要的改造和加固方案,保证房屋长期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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