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房屋鉴定评估公司

2022-07-11 浏览次数:220

佛山市房屋鉴定评估公司

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

1、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工程缺乏必要的设计,结构不合理。

(2)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施工工艺粗糙等。

2、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3)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3、周围环境影响

(1)在原有房屋周边新建建筑,由于附加应力影响,可能使原有房屋损坏。

(2)在原有房屋周边开挖基坑,边坡处理不当,造成原有房屋基础滑移。

(3)周边施工降水,使房屋地基土质发生变化,造成房屋损坏。

(4)房屋地基受水浸泡,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使上部结构损坏。

(5)大型机械作业产生的震动也可能会对房屋造成影响。


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

1、设计因素——设计错误,无证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2、施工因素——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3、材料因素——不成熟的材料,以次充好;

4、地质因素——特种地基土体;

5、人为损害——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基础、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房屋安全鉴定标准认定,危房可以分为以下不同等级:

1、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2、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3、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4、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危标》规定了房屋安全鉴定综合评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保留了原标准中提出的“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提法,以求在按照《危标》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丰富实践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更好地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合理性。

其具体规定如下:

1. 房屋安全鉴定应以整幢房屋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3. 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

(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

(4)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5)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

(6) 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

(7)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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