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管司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一)(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09SG619-1和《全国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示例》面世,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提供了技术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工程正式启动。为确保抗震加固工程的质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管司立即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相关人员,深入全国53所中小学进行广泛调研,并多方听取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终编制完成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国标图集和鉴定与加固示例。据了解,这套国标图集适用于6度至8度地区需进行抗震加固的砌体结构、框架结构的中小学校舍工程,选取了可靠、技术先进、便于施工的常规抗震加固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抗震鉴定与加固示例则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对中小学校舍多层砌体房屋、钢筋混凝土房屋等常见结构形式提出了明确的鉴定要求,并详细列出了抗震加固的常用方法和技术要点。其中,大量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实例,可作为鉴定加固人员的范本参考使用。
房屋鉴定类别
1、客户验厂鉴定
欧美客户在进行验厂时要求厂方提交《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如企业无法提供,则可针对房屋目前情况,委托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房屋鉴定,并对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2、厂房设备承重检测
一般为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车间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3、中小学培训站鉴定
根据中国地震局及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中小学校舍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划,进行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排查和鉴定。
教育培训机构、学生接送站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鉴定。
一、办理学校幼儿园房屋检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本报告无鉴定负责人、批准人签字无效,并须在封面、鉴定结论处加盖鉴定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2.本报告涂改无效。
3.本鉴定报告成果是以我单位鉴定时房屋的现状为准,如后期房屋发生翻建、改扩建、加固及周边环境变化等情况时,本鉴定报告结论自行失效。
二、学校幼儿园房屋鉴定方案
1、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隐患。
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
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
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2)校舍建筑鉴定
1、校舍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校舍消防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消防、防雷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