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若维修不及时或维护不当,房屋的可靠性就会降低,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定期检查、鉴定,通过合理维护,保证房屋各部分处于正常、状态。如通风除尘、防渗堵漏、补强防腐、载及老化构件的换等,通过及时处置,使其达到新的状态,防患于未然。
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鉴定?
(一)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房屋结构变、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
(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鉴定的;
(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
(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的建设项目的;
(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
(九)从事房屋交易、、租赁等活动对房屋有要求的;
(十)涉及房屋纠纷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
房屋改造扩建检测:
1)房屋改建、装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在楼板或承重墙上开设洞口,改变房屋的间隔等。
2)增加房屋的荷载。如:搭建阁楼,在屋顶加建房屋、长期堆放重物、重使用等。
3)周边建房或**设施施工的影响,由于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严重,造成邻近房屋地基下陷、开裂或倾斜变形等。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